2013年9月7日星期六

如何說服別人?--淺談歷代勸降書(三)(附後記)

  續上回(史可法〈復多爾袞書〉之原文請看上回,帶連結。

  面對多爾袞來函的軟硬兼施,史可法則逐點還擊,不讓對方混淆視聽,以傷志士之心。

史可法在揚州的堅守,信中的堅拒,
正應了文天祥〈正氣歌〉中的一句「時窮節乃現」。

  史氏先就大義名分駁多爾袞,以證漢人實有義理。一駁其南人不發兵抵抗闖賊之指控,言及李自成破北京後(「三月十九日之事」),他於其時「待罪南樞」,「師次淮上」,惜途上驚聞崇禎帝之死訊。南方百姓聞惡耗後極傷心,「無不拊膺切齒,欲悉東南之甲,立翦凶讎」。二駁其「春秋之義」之說,南人之君名不正言不順,史氏釋經義,指此說只適用於「列國君薨」(即指諸侯國)之時,不適用於「天下共主」之況,因皇帝一死,中原紛亂,必須要有新任皇帝「維繫人心,號昭忠義」,再引漢光武帝、漢昭烈帝、晉元帝、宋高宗等史例論證。故來鴻謂「金陵有自立者」,並無問題。兼之承位之人,為「神宗之孫,光宗猶子,而大行皇帝之兄(即朱由嵩)也」,故「名正言順,天與人歸」,臨南京時,「萬姓夾道歡呼」,足證人心背向。

  再駁多爾袞「感恩不報」之說。此處特別一提,多爾袞一書,言及吳三桂時是配以平西王稱號,即屬大清之人,故吳三桂放清兵入關破李自成,大清佔領北京便來得名正言順;史可法深知多爾袞在玩文字遊戲,故稱吳三桂時是配「我大將軍」,特別強調吳氏是「借兵貴國,破走逆賊」,入城後「罷薙髮之令,示不忘本朝」撇除二者關係,將破闖賊一事歸回屬明朝之事,大清發兵一舉,則純是道義相助。故史可法回應多爾袞,南人對清兵之義舉相感恩載德,譽之為「振古鑠今」,所以「凡為大明臣子,無不長跽北向,頂禮加額」,更於其後「薄治筐筐,遣使犒師」,這些舉動還不是「感恩」嗎?

  接續上一駁,史可法連消帶打,順著這思路駁多爾袞:你們既是義舉,怎能佔我朝土地?越是捧高其「義」,跌下時則越痛,此為之「捧殺」。故史氏多番讚揚清軍,言其「今痛心本朝之難,驅除亂逆,可謂大義復著於春秋矣」,「篤念世好,兵以義動,萬代瞻仰,在此一舉」。若有人不熟歷史,讀文至此,可能還會以為明清二國實是金石之交!捧得這樣高,史氏筆鋒一轉:「若乃乘我蒙難,棄好崇讎,規此幅員,為德不卒,是以義始而以利終,為賊人所竊笑也」,還要結尾多加一句:你們又怎會如此做,對不對(「貴國豈其然乎」)?實在絕妙。

  最後駁多爾袞言闖賊無干於大清這一點。北京城被清兵所破,李自成殘軍向西而遁,圖謀報復,於明於清,皆已是大仇,故史氏直言「此不獨本朝不共戴天之恨,抑且貴國除惡未盡之憂」。既是二國共同大仇,故史氏順之提議「堅同仇之誼,全始終之德,合師進討,問罪秦中」,事後明朝定當盡力報答清之義舉。

  「情」、「義」之駁已盡,多爾袞之謀已破。尚餘的「利」之誘、「害」之嚇,史氏又如何應對?簡單,一言以蔽之:「忠。」看到史可法剖心的「鞠躬致命,克盡臣節」,聰明的多爾袞便知道,多大的利害也是枉然,毋庸再言。文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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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閱畢四信,小子對遊說文章有了更深的體會。 

  行文考慮點,不離「情」、「義」、「利」、「害」四式,但具體操作,才最見說者水平。根據行文者和受文者之身分、關係,二者背後的勢力角力,受信時面臨的景況,本身擁有的籌碼等等,皆需一併考慮,以調整四式的比例。

  小子試以廖承志〈致蔣經國書〉為例,「情」用得最多,「義」、「利」次之,「害」用得最少;丘遲〈與陳伯之書〉則「利」最多,「害」次之,「情」稍弱,「義」則無足道了。

  得到越多相關的情報,能綜合各項細節來調整四式行文的,就是遊說高手了。

  那麼,是否能掌控四式,在遊說方面,就能無往而不利,達到所想呢?小子慶幸從史可法之信中得著一信息:有些信念是高於「利」、「害」,甚至生死!史可法的「忠」,在廿一世紀的轉化下,不一定是指對君主的,可以是指對某種事、或某種信念,因「忠」,所以想保守它,不容讓它腐敗、消散。例如:小子生活了廿多年的「香港」……

  常存盼望。人生中能找到一樣能讓你盡「忠」的事,就是一件幸事了,不斷警惕自己,莫讓「利」、「害」侵蝕自己的心靈,以史可法之事勉勵自己。朋友,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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