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3日星期三

(好文轉載)行公義, 好憐憫是這樣的嗎?

按語:事緣湊巧,今早看完這篇文章後,中午和靈德組眾同事用餐,之後和某同事談天,談及失見證,說及某些同事因曾見到某些信徒的行為而令他們對基督教產生反感,正巧和此文作者看法有點關連,很同意他所說。故在此分享一下我自己的想法。
作為基督徒,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是我的做人準則,在主日聽道時,牧師也說過基督徒要成為別人的榜樣,按主的教導行事,不一定要強傳別人甚麼,已是榮神益人的一種。我認同這點。
正因是基督徒,所以別人對我們的道德要求會不自覺地更高,所以一做錯事,攻擊也更凌厲。所以,我們便更應篤行正道,多作反思,檢討己身。在現行社會上,心有信念,堅守正道、公義可不是一件易事,社會紛亂,人太易心冷。
別讓自己成為冷漠的人。
(慶幸,感恩,近日李旺陽事件正好反映人心未死。李先生,請安息,公道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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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轉載文章)
挪用經文作政治論述不是問題,問題是水平太低


一篇名為「行公義,好憐憫」的文章在《基督教週報》(下稱週報)的「教會之聲」版面刊登,這篇文章的論述水平和立場引起了不少爭議。週報的發行團體是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成員包括很多香港的主要教會。

該篇文章以彌迦書6章8節「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作開首,指現時香港社會,處處輸打贏要,歪理橫行,還要粗聲叫囂,咄咄逼人,開口是要言論自由,但別人反駁時,便說侵犯我的言論自由,這種混淆是非的亂象,在香港大行其道」,而且列出四個例子說明。

第一個例子是「濫用發言權」,作者指「立法會本是代表全港市民....可惜最近議會上出現一股「拉布」歪風,少數議員對部分政府提案,採用拖延手法,不斷利用發言權,無休止地發言或提出修訂案,迫使提案無法投票通過,甚至要求政府收回提案。雖然民主政治是尊重少數,但少數卻應服從大多數的決定。」

首先,這跟公義有什麼關係呢?拉布作為抗議方式,是議會政治的常見現象,其目的往往是為引起公眾關注有問題的法案,那才是跟社會公義有關。況且,香港立法會真的是「代表全港市民」嗎?那廿幾個只有公司、商會、小圈子團體才能投票的功能組別代表得了全港時民嗎?既然立法會不能代表全港市民、議席根本反映不到民意,哪又何來「少數必須服從多數」?

在第四個例子「濫用司法覆核」,作者說「港珠澳大橋司法覆核為例,因需要環評報告,拖延便是好幾年」。可是基建工程開始之前需要有環評報告,是香港法律的要求,市民申請司法覆核勝訴的原因,正正是政府的環評報告不合乎法例要求。在這個例子之中的司法覆核不但沒有被濫用,而且成了迫使政府守法的最後關卡。作者在文中其他部份提過拆除僭建物是符合法治精神,為什麼在這一段會無視法治精神中以法律限制政府濫權這個重要原則?難道在作者眼中,政府就不用守法、法治精神是不重要的嗎?

作者批評「濫用」司法復核「耗費大量時間、金錢、精力,令官司一拖再拖,讓香港競爭力自貶身價」,不知他是否明白,香港的仍能保持身價的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正正是法治精神未會因為一時的方便和利益而被犧牲。他可能不知道港珠澳大橋司法覆核案宣判之後,內地輿論叫好,因為透過官司迫使政府守法,在內地是一件天方夜談的事。在作者眼中,行公義就是像內地一樣,為了政府方便,法治就可以淪為工具?

其實作者提出的例子,跟彌迦書「行公義,好憐憫」的教訓有什麼關係,作者沒有說明,更沒有論證那些例子如何不符合公義和憐憫。作者重覆提及「浪費人力、物力、時間」(第三段)、「花費大量人力物力」(第五段)和「耗費大量時間、金錢、精力」(第六段)。似乎對他來說,效率是十分重要的,甚至維護程序公義和法治精神更重要。他在結尾提出「聖經明訓,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腓二4)主耶穌也教導我們:非以役人,乃役於人,施比受更為有福。目的就是以眾人利益為依歸....」在作者眼中,不顧市民被選和選舉權被剝削而盡快通過替補機制議案、不理政府違反環評法例令工程盡快上馬,就是「眾人的利益」,那還要是作者心目中耶穌基督的教導。




熟口熟面的和諧社會觀

最後,作者搬出很多教內人士為建制保架護航的人的說法,就是應該「多為當權者禱告,求神給他們智慧能力,在公義與愛心中取得平衡,在公平與忠心上顯出見證。」我不是說完全不應為當權者祈禱,但我們不能只呼籲人們為當權者祈禱,而不監察他們的施政。整篇文章不單不批判政府不乎公義的做法和政策,還把維護公民權利和法治精神的做法定性為不合乎公義。只要求讀者為當權者禱告,卻完全沒有提及信徒面對不公義應該有的義怒、也不提及信徒有責任反對行惡的當權者。這種讓部份信徒以為只祈禱就會感覺良好的論調,在本地基督教社群其實一點也不陌生。

無獨有偶,最近一集《星期二檔案》(12-6-2012)專訪馬時亨,他對議會文化和基建司法覆核案的評價,還有「市民批評官員要有分寸」的論調,跟上文的論點何其相似。事實上,他在專訪中說過的論點,跟他過去在宗教活動中,以經文為不義政權保駕護航的發言並無分別。與此同時,近年特區政治施政有退無進,香港核心價值被逐步蠶食,當權者不論行為和咀臉屢屢試探市民容忍的底線,有些人甚至膽敢妄稱上帝的名,高調地說自己所作所為都是為主作工,然後還有很多人爭著高(抬)舉他們作「見證」。凡此種種,與這篇《行公義,好憐憫》口徑十分配合。很多人天天向信徒灌輸這些以經文建構的和諧社會觀,這一篇文章也只是云云和諧訊息中,水平較低的一篇。




請基督教週報澄清

這篇文章沒有署名,週報也沒有說明文章來源,更沒有聲明文章意見是否代表編輯立場。那個版面名為「教會之聲」,刊登的是不是聯會的會員教會的來稿?抑或是讀者來稿?

週報背後的團體是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成員教會包括很多香港甚具規模的宗派,如果那篇沒有署名、沒有說明出處、沒有免責聲明的文章,很容易被認為代表週報甚至聯會的立場。如果那就是週報和聯會的立場,我必須表示強烈反對。如果不是的話,這種不明不白的編輯錯誤也足以破壞聯會的信仰事工。

這些都是週報必須澄清的問題。

我是作為一個平信徒和會員教會會友的卑微身份,以極大耐性和包容去提出這些問題。



(12-6-2012星期二檔案截圖)

 

(2012年5月的《天使心》。封面故事是「司長的祈禱」)

轉載自庫斯克的床:http://www.kurskhk.net/763992583/%e8%a1%8c%e5%85%ac%e7%be%a9-%e5%a5%bd%e6%86%90%e6%86%ab%e6%98%af%e9%80%99%e6%a8%a3%e7%9a%84%e5%97%8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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