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7日星期四

淺說胡適之新詩主張

  傳統之韻文須講究格律,而五四新文學運動,胡適「八不主義」,其中有「不用典」,「不講對仗:文須廢駢,詩須廢律」等之說,小子此回將就此二說評一評。 

胡適的學術成就及其當世的影響力不容否定,但其「八不主義」未免是矯枉過正了。
  綜觀這一世紀的發展,小子並不否定白話文在社會不同方面發揮著功效,特別在傳遞訊息、教導知識等功能性的項目上效果更是明顯。但文學是不同的事物,不能單單講求通順便算,其感染力和文字的精煉,作者情感的呈現等方面更重要,簡而言之,綜合這些方面,文學是一種美的追求。而韻文正是各種文學形式中最為講究的,務求用最少最精煉的文字,帶出最深刻的情感,講究韻味,這是一種美的極致追求。

  韻文如何能客觀地達到這種效果?歷代文人才情各有不同,但稱得上好作品,能傳後世的,內容的深度當然具備,但格律的助力也絕不能看輕,此處所指的是結構、用韻、平仄、對仗等項目。若不用韻,自然難稱韻文,讀來亦難琅琅上口,平仄四聲亦是經古人上千年的摸索才發展出來,以令詩文能更形悅耳合情,舉例如岳飛於〈滿江紅〉以入聲作韻,以契合其於金人的激昂戰意和恨意,確有其理。觀乎胡適為其白話文運動而寫的新詩集《嘗試集》,便足呈一反面教材,當詩不講格律後,面目有何等難堪,從集中略引二首:

〈樂觀〉
 一
 這株大樹很可惡,
  他礙著我的路!

  來!

  快把他砍倒了,

  把樹根也掘去,

  哈哈!好了!


  
 大樹被砍做柴燒,
  樹根不久也爛完了。
  砍樹的人很得意,
  他覺得很平安了。

        姑勿論胡適或深有所指,但此二「詩」讀來音律上並無協調之處,文字也顯粗疏,可謂韻味全無,從美學論何能流傳後世?(順帶一提,胡適詩作,是因歷史上的價值而存世,而非其文學價值)

  小子認同儒家的「中庸之道」,凡事過猶不及,詩賦詞曲發展至某個高度時確會走向細節化及形式化的路,失去活力,變得僵固。適當的形式規範有助於人們較易地掌握這韻文體的特徵,好作入門之用。但當形式的規範和限制會發展至窒礙內容的抒發時(六朝駢文是一好例子),便是變化的時候了。正所謂「窮則變,變則通」,小子看法是,韻文體是流動的,是變化的,是有生命的。所以,胡適於民國初的一刀切主張,不論是不講對仗或詩體廢律也好,也是太激進,妄顧文學的發展脈絡和目標了。故此,及後的聞一多提出新詩要有「三美」──建築美、音樂美和繪畫美,正是為修補胡適這把大刀對詩體帶來的損害,才有及後讓人讀後有美感的新詩面世。簡言之,若為詩甚麼也不講,即無體。既無體,何言為韻文?

        上段所論,其實也適合解答應否用典的問題,一刀切絕不可取。典故是我們歷代所累積的文化底蘊,當中絕對有學習和使用的價值,亦是經時間洗禮的精煉熟語。但問題是,人們用典時是否真透徹了解背後含意及運用得當?或故意用僻典,反而令理解內容出現問題?故此,小子還是那句:「過猶不及。」

        以上所論,實是小子粗淺未經深思之見。以現代人眼光回望前所立之論,其實白話文和文言文不應是對立,韻文非得一定要白話文所寫,並容並存並非難事,青菜蘿蔔,亦自然各有所愛,去蕪存菁,並行發展也未嘗不可。

4 則留言:

  1. 文學的東西我已太久沒有接觸,但尚有一點感想。

    我從來對「新詩」這種體裁都不敢苟同,既不押韻,又不對仗,還要長短不一,完全不知道從何處欣賞,好與壞頓時失去一套客觀標準,美學尚且屬個人主觀感受,但聽覺怕且還可捉摸,悅不悅耳一聽了然。

    記得看過一個大陸節目,一名男嘉賓說平時愛好是寫詩,更即席揮毫,滿有感慨地唸出一段自己的作品,台上的女嘉賓聽後忍不住說:「這算是詩嗎?」台下觀眾無不掩面,可想而知「詩」這種文學層次不是輕易可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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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就小子己見,其實文學本身,不應是脫離大眾的小眾玩意,就如最早其的《詩經》,採自民間的民歌也有很多動人之作。能否稱上文學,還是還原基本步,端看作品所呈現的情感是否能打動人,而詩體,則更需文字的精練而已。雜文也好,韻文也好,皆應以「質」為本,「文」為輔。

      新詩小子讀不多,但亦有可堪深記的詩作,如聞一多的《死水》、余光中的《鄉愁》等,但總不及文言詩般精練、易記誦也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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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文學的多元而不受規限便是最好的文學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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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對,但有時候是時代的影響帶來形式的規限(或者也可說是適應),如現世代的微小說就是一例。當然,任何的規限、轉變皆需經歷時間的洗禮才知道是否可行和具有價值。

      感謝朋友來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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