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3日星期三

《談談七一的那班所謂「暴徒」》

  看著今天(2/7)由清晨四時林鄭政府的記者會開始,到及後建制派的輪番上陣,對昨夜示威者打破玻璃,進佔立法會一事,只有不停的「嚴重譴責」,好像不插一把嘴,踩多一腳,不足以顯自己站在道德高地。台灣太陽花學運領袖陳為廷的那番話又再次浮現︰
「為什麼你們對掌權的人這麼寬容?對於沒有權力、一路被壓著打,一路想要提出事實的人這樣嚴苛,這什麼社會?」
  有一件事值得慶幸。往時出現這樣的情況,泛民那班議員及不同組織常會割蓆,同聲責備,但這回沒有。起碼,願意指出事責的主因在林鄭那婦人身上。(暫時大學方面只見科大校長史維發聲,RESPECT!)
  你說衝進立法會是否下策?是。對比612及71警方的反應來看,這無疑是警察的一個局。但中伏又是否代表舉動沒有意義?非也。憑著那班示威者在立會內的行徑,如保衛文物及圖書,立牌「不可破壞」,實有古人之風,堪比蕭何當年隨劉邦攻入咸陽後的舉措──當劉邦等人在享受王座之際,他果斷進入丞相府守著戶籍、地圖等文檔,免遭目不識丁的兵士破壞。二者皆深明何者最為重要,代表著高明的眼光及理智,正是非「暴徒」的明證,其尊重文化文明之舉,更贏得局外人的一份好感。

  正因這一趟衝擊非示威者深思熟慮後的決定,反而更似是在無助絕望下的賭博,所以他們在立會內的舉動更清晰呈現了其本質,除上述的理智和文明外,他們的破壞亦甚具針對性,回歸後的立會主席畫像無一倖免,回歸前的兩任沒事,不是如范徐麗泰所言,他們戀殖,想做英殖下的二等公民,而是回歸後自由的逐漸失去,是活在其中的香港人所確切感受到的,有比較才有傷害,你懂的。
  另外,還有一點不得不提,這班示威者每一個重要決策前,皆會群眾群議,沒有明確的領袖,卻有高效的共識,縱有分歧,也會互相尊重對方,實在近似古希臘城邦的公民。最後一點是,當警察準備清場的前夕,原本有四位死士留守,但最後本已離開的示威者趕回去抬走四人,那一句「他們不走我們也不走」,散發著的是同袍手足之愛,願互相犧牲,實在聞之流淚。喂喂,這不是廢中廢老喜愛的《英雄本色》中MARK哥的那迷人調調嗎?


  這是一群具理智、尊重文化、互相尊重及滿有同袍愛的一代少年人。要怎樣的學校及家庭教育才能教出有以上四種特質的人?若你有子女,你想你的子女有這些特質嗎?你不欣賞之餘,反想將他們置諸死地?他們是香港的未來!
  說到此處,這是否代表我同意他們的衝擊舉動?老實說,若憑理性看,我不太同意,暴力就是暴力,做了就是做了,騙不了人。但若有人要我指責他們,我做不到。若只看重這塊玻璃的破碎,而妄顧這政府施政上的闕失及制度上的不公,這已是一種偏見。請諸位指責這班示威者之前,記得更大力地責備林鄭政府,別遺下她們,否則便失卻你口中的公平、公義!如在立會被塗鴉的那句話:「是你教我 和平遊行 是沒用」,你又當如何反駁?誰願平白冒十年監牢的風險去做這一回事?不是有誰想做英雄,原來官逼民反,逼上梁山,千年之後還是會再現的。請反對示威者的人想想。

  有不同立場絕對是正常的,但真心寄願,請用文明來說服人,而非流於偏見及仇恨。

P.S.由於寫此文後才有細心的網民求證了警方視頻的真偽,所以文中述及警方一段確實有差錯,已作修改,但無礙欲表達的訊息:示威者行動確有欠斟酌,需指責,但請先譴責始作俑者的林鄭政府,別錯重點或故意混淆重點。謝謝以下這位朋友閱文後的指正及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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